學校各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0年節假日安排,結合學校具體工作,現將2020年元旦、寒假放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時間安排
1.元旦:2020年1月1日放假。
2.寒假: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2月14日。學生2月15日報到注冊,教工2月15日、16日上班,下班時間為15:00,2月17 日正式上班上課。
3.本學期期末考試不及格課程的補考(含申請緩考學生)工作于2020年2月15日至16日進行,請全體學生在假期期間登錄學校教務管理系統查看本人成績,并做好不及格課程和緩考課程的復習。參加補考和緩考的學生于2020年2月14日返校領取準考證及辦理緩考參加考試手續,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二、節假日期間工作要求
1.學校各單位要根據學校工作日程的安排,切實做好本學期結束的收尾工作和新學期的準備工作,確保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2.各學院要做好期末考試工作,嚴格執行考試紀律和評分標準,杜絕考試舞弊和評卷過程中的違紀現象;做好放假前課程設計、實習等實踐教學環節的安排。
3.各學院落實好新學期教學計劃安排、教師配備、教材供應、教室變動及調配等各項教學準備工作。
4.學校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節假日期間值班等相關工作,做好全校師生節假日防火、防盜等方面安全教育,進一步提高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做到有預案并及時報告安全處。
5.學團部門要加強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引導學生遵紀守法,組織好學生離校工作,加強學生寒假安全教育,根據上級統一要求組織學生開展好社會調查活動,確保學生平安愉快地度過寒假。
6.后勤部門做好辦公樓、教學樓和學生宿舍的防寒、供暖及有關設施的維修工作,搞好假期校園衛生,保證良好的校園環境,確保新學期正常的教學秩序。
三、值班要求
1.假期期間,學校辦公室、安全處、計劃財務處、基建處、后勤保障處、校醫院、圖書館、各學院、各教學樓和各公寓樓每天要安排人員值班。各單位值班人員名單于2020年1月3日前報學校辦公室和安全處。校部機關其他部門人員(工勤人員除外)要參加學校總值班。
2.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盡職盡責,不得遲到、早退或空崗,安全處負責檢查值班情況。
長春大學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