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下發的《關于開展高等教育教學成果培育項目申報遴選工作的通知》(吉教高〔2019〕13號)文件精神,我校組織了高等教育教學成果培育項目的申報工作。經學院申報、校教學委員會評選,擬推薦“構建地方高校‘引領、培育、激勵’學風建設長效機制的研究與實踐”和“高等融合教育質量提升體系的構建與實踐”2個項目參加省級高等教育教學成果培育項目的遴選,現進行校內公示,公示期為12月11日-12月16日。如對申報材料存在疑問或異議,可在公示期內,以書面的方式提出,提出異議的內容應包括異議內容、具體證據等,并請簽署真實姓名、單位名稱、聯系電話等;如果是單位提出異議,須加蓋單位公章,否則不予受理。凡對以上申報材料有異議的,請于12月16日16:00之前將反映材料以書面形式交教務處教學建設科(C307)。聯系人:張曉靜、李宇鵬;聯系電話:85250078。
長春大學教務處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