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長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3號)》的相關要求,我校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5的比例對考生進行了崗位資格復審,有75名考生通過資格復審,有2名考生復審不合格,有23名考生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被取消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考生為:金龍、張龍嬌。未按要求參加復審被取消復審資格考生為:陳鵬宇、崔磊、馮淑娟、李會梅、孫博宇、楊娣、鄭曉雪、崔琦巍、李琦、趙晨曦、張爽、崔陽、杜立國、葛建、郭賀、郭亮、李昌海、李玉峰、李忠雨、田雨、薛東博、張廣東、趙寶貴。
現依據《長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3號)》要求及招聘工作需要,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遞補考生的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4月16日下午13:00-16:00,資格復審的具體要求詳見長春大學網站首頁通知公告項目中的《關于〈長春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3號)〉輔導員崗位資格復審的通知》。
各招聘崗位遞補情況見下表。
招聘崗位名稱 |
招聘人數 |
取消復審資格人數 |
復審不合格人數 |
需遞補人數 |
遞補考生筆試成績名次 |
理工類學院輔導員1 |
5 |
2 |
0 |
2 |
第26—27名 |
理工類學院輔導員2 |
2 |
5 |
1 |
6 |
第11—16名 |
文科類學院輔導員1 |
6 |
3 |
1 |
4 |
第31—34名 |
文科類學院輔導員2 |
3 |
1 |
0 |
1 |
第16名 |
綜合類學院輔導員1 |
3 |
12 |
0 |
12 |
第16—27名 |
綜合類學院輔導員2 |
1 |
0 |
0 |
0 |
|
為保證面試工作順利開展,本次招聘只進行一次遞補,如有遞補考生未通過資格復審或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則不再進行遞補。
長春大學人事處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