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創新優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學校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吉人社聯〔2020〕134號)、《吉林省人社領域全力支持抗擊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吉人社發〔2022〕9號)、《關于印發<吉林省人社領域全力支持抗擊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發〔2022〕9號)、《吉林省人社領域支持抗擊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人才人事激勵政策措施操作細則》(吉人社發〔2022〕14號)等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長春大學擬面向直接參加一線駐校抗疫的突出貢獻人員進行專項招聘,招聘人數為69人,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為長春大學。
二、招聘范圍及崗位
本公告招聘事業編制聘用人員69名,招聘范圍為直接參加長春大學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獲得長春大學“疫情防控突出貢獻人員”榮譽稱號的非在編人員,“非在編人員”是指長春大學根據工作需要,經過單位集體研究,按照一定程序招聘或引進的按《勞動合同法》規范管理,未進入事業編制管理序列,且在本次疫情發生前(2022年3月10日)在長春大學實際工作滿一年(含)以上的工作人員(應提供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憑證,勞動合同,單位定期發放工資憑證,以及勞務派遣協議等能證明是長春大學編外人員的相關材料)。
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2022年長春大學“綠色通道”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4號)》。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6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6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為50周歲以下(1971年12月16日至2004年12月16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12月16日為準(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 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事業單位專項招聘工作所有參與人員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報名方式進行,由我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2年12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報名電子郵箱詳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 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考生需根據所報考崗位要求發送以下材料至報名郵箱。具體為:
(1)填寫《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且在“報名人(手寫簽字)”處手寫簽名;
(2)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的掃描件;
(3)本人的本科、碩士各階段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
(4)本科、碩士各階段學信網最新查詢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學歷證書電子備案表報告;
(5)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6)招聘崗位要求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預備黨員)的,需提交所在黨組織開具的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原件的掃描件;
(7)招聘崗位要求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資格的。需提交職稱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明材料的掃描件。
2. 報名材料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發送至電子郵箱。報名考生請將報名表、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掃描件存入一個文件夾,發送至指定郵箱。該文件夾及發送郵件的標題為“招聘崗位序號+招聘崗位名稱+考生姓名”模式,如:1英語教師張三。報名人員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3.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 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
由長春大學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1年版) 》《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22年更新)》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
資格審查結果于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我單位電話通知或回復電子郵件通知。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請在2個工作日內及時與我單位資格審查人員主動聯系,否則因此影響考生應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五、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進行。由長春大學組織實施。
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前,由我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六、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或聘用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要在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在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本單位不同崗位實際用人需求確定,體檢結果為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長春大學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考生在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有違法違紀等情況導致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八、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大學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九、聘用
1.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 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與原單位依法解除聘用(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人選資格。
十、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于專項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專項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一、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本公告中我單位的官方網站(http://dydfgj.com)為此次專項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2728995(吉林省教育廳人事處)
附件1: 2022年長春大學“綠色通道”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4號)
附件2: 2022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十二、其它事項
本方案由長春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 系 人:長春大學人事處 李老師
聯系電話:0431-82533216 18343867511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長春大學
2022年12月16日